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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四项“落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8.02.22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武汉市城建委坚决四项“落实”,为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落实停工报告制度。对春节期间停工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向市、区建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停工的时间、范围、春节期间带班责任人在内的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停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措施等等。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在节日期间加班施工的,在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必须提前向市、区建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是落实停工前安全管理措施。要求各项目在停工前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临时用电、起重机械、施工机具、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工人住宿区、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立即排除;同时做好节前工程款清欠工作以及施工现场及工地周边环境保护工作,营造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三是加强停工期间管理,防范事故。停工期间工地要将大门封闭,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工地现场,特别是防止儿童到工地内玩耍,禁止无关人员到工地住宿,加强工地防火,按要求布置灭火器材,加大巡逻频率,防止盗窃,值班人员和留守工人要注意用电、取暖安全,禁止酗酒、赌博和燃放烟花爆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是落实节后复工报告制度。对节后恢复施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复工项目做好复工条件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复工前向市、区建管部门提交书面恢复施工申请报告。市、区建管部门将在春节后组织节后复工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现场防护不达标、重大专项方案不审查、安全监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准复工。

  春节期间,市、区建管部门重点对春节期间全市不停工的14个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巡查,同时对停工项目人员值守情况进行了巡查,从巡查情况来看,现场值班管理人员在岗,施工作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实施,未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目前,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摘自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 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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