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保护利用好老旧厂房,充分挖掘其文化内涵和再生价值,兴办公共文化设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建设新型城市文化空间。
老旧厂房承载着近现代北京工业发展的记忆,是传承发展历史文化、促进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载体和宝贵资源。该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妥善处理“保”与“用”的关系并提出:对具有工业遗产价值的老旧厂房,原则上不改变原有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及外轮廓线;对于具有文化价值的危旧厂房,鼓励进行保护性修缮和利用;对于可明显展示城市工业发展轨迹的标志性工业设施,予以科学保护、合理利用。
根据此前的摸底调研,北京市各区已腾退老旧厂房200余个,总占地面积超过2500万平方米,其中一批已经或正在转型为文创产业园区,并涌现出一批典型案例。
据了解,北京市相关部门将在全市开展普查登记,建立资源信息台账,制定分级、分类保护利用标准,统一开展评估认定。此外,还将编制老旧厂房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制定出台工业遗产专项规划及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利用老旧厂房发展文创产业的导则指南,因地、因类确定保护利用方向和模式。(张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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