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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科协九大代表2020年调研课题专项资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3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科协办函厅字〔202070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

    为充分发挥代表联系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的重要纽带作用,进一步贯彻实施代表任期制,更好地为代表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支撑和服务,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中国科协九大代表调研课题专项资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调研课题负责人为中国科协九大代表,鼓励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代表联合开展课题调研。

    2.调研课题需通过省级科协或全国学会申报。

    3.调研课题可从《中国科协九大代表2020年调研课题选题目录》(附件1)中选择申报,也可以结合中国科协重点工作,自拟题目申报。

    4.按照《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调研课题专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019年代表调研课题尚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申请2020年代表调研课题。

    二、实施方式

    1.采取自愿申报、统一评审、自主调研的方式。

    2.通过组织专家统一评审,确定专项资助调研课题并公布名单,拨付调研课题专项资助经费。课题负责人自主开展调研活动,严格按照《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调研课题专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实施调研项目。

    3.2021228日前,完成调研活动并提交结题报告。

    三、资助范围及金额

    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对入选的每个调研课题给予6-10万元的专项资助经费。

    四、有关要求

    1.各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作为代表联络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及时通知九大代表,并组织、协助代表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2.调研课题申报人需填写《中国科协九大代表调研课题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

    3.各全国学会、省级科协须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调研课题专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

    4.《申报书》一式3份寄至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并请同时报送电子版。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8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之琪  岳文彬

        话:010-62165291

    电子信箱:pjjlc@cast.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

            中国科协综合业务楼西侧604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中国科协办公厅信息处(代表联络处)

    联系人:贾  瑾 、党  

  话:010-68585018  68510442

附件1:中国科协九大代表2020年调研课题选题目录.doc

附件2:中国科协九大代表调研课题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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